== 夺人子者最讲“人权” (作者:沙尘 01/31/2000) ==
古巴小朋友在美国两个多月了,古巴的父亲不能跟他团聚,而阻止这
个团聚的竟然是最“人权“族。
首先,如果小孩的母亲不死,被抓住了,这一定是非法移民,偷渡客,
人蛇等等。母亲一死,加上小朋友已经被古巴民运“劫持”在手,有掀起
政治风波的筹码了,事情就可以颠倒过来说了。
第二,按照美国法律,双亲之单方面带走小孩,是拐代罪行。可以按
法律惩处。现在古巴小孩实际已经构成拐代行为。可是到了政治需要时,
这一层可以不计了。
第三,幼龄小孩是不能自己做决定的,庇护,逗留必须由其父亲来定。
居然连公民都可以申请了。
第四,孩子应该归还其父母这是美国人天经地义的事情,法律也是这
样的。可是居然能够听由古巴民运的胡言乱语,什么回去后将遭到伤害等
等的猜测之词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。相信在美国的任何法庭上,如果美国
遇到这种情况,这类猜测之都不足以剥离父子。难道小孩的父亲,祖母不
比古巴民运更知道如何疼爱自己的儿孙吗?
第五,美国人自己有很多这类情况,在向外国要求解决被单方拐代的
小孩。今天ABC说有500之众?别国如果对美国采取同样的理由拒绝。美国
人一定要讲讲人权的。
第六,众多的偷渡客们,小孩们是否都能享受此等待遇呢?显然不是
的。
所以,小朋友回不了家,反映了人权的双重标准,反映了法律只约束
别人,不约束自己的情况,反映了对待偷渡客的不同标准。政客政治利用
而不顾别人亲子之痛,真是夺让人子者最讲“人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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